Pokémon HOME使用條款
適用於居住在日本、韓國以外的用戶
誠摯感謝您使用Pokémon HOME。The Pokémon Company及其子公司(以下統稱為「 本公司」)希望您能夠享受本服務。利用本服務的客戶應適用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以及本服務的隱私權政策(以下稱「本隱私權政策」)。適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您如何使用在本服務內可使用的所有資訊、圖像、圖表、升級以及其他內容、功能及服務。於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時,視為同意本條款及本隱私權政策。您在居住國為未成年人時,您應確認監護人已確認本條款及本隱私權政策,並以此為條件同意您使用本服務。如果您或監護人不同意本條款,則無法使用本服務。
附則
更新日:2023年5月30日
第1條 定義等
1. | 本條款中使用的用語具有以下含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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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本條款中,有「關於Nintendo Switch版」、「關於Smart Device版」標示的規定分別適用於Nintendo Switch版、Smart Device版。有「共通」標示的規定,或無任何標示的規定,共同適用Nintendo Switch版、Smart Device版。 |
第2條 未成年人
未成年用戶只有在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方可使用本服務。另外,只有監護人同意購買本有償服務,方可購買本有償服務。
第3條 本條款的範圍等
本公司所制定與本服務有關的使用方法、規則以及其他規定,無論其名稱為何,均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第4條 本服務內的內容
本服務內的內容不具有金錢價值,不能交換為法定貨幣或本服務外的有價物等。本服務內的內容,是為在本服務內使用,而以限定的、個人的、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以及不可進行再授權的方式向用戶提供之內容。用戶對於本服務內的內容,並不持有權利及所有權等財產權,不得以本公司明確不認可的方式轉讓或轉賣。本公司有權隨時自行決定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內的內容的授權。
第5條 本有償服務的申請
1. | 使用本有償服務須辦理申請手續。申請手續因Nintendo Switch版、Smart Device版以及與此對應的各支付業者不同會有所差異。詳細內容,請參照各支付業者的介紹。 |
2. | 本使用對價及本使用期間以及其他條件,請於申請手續中確認。 |
3. | 用戶在完成申請手續後,可以立即使用本有償服務。 |
4. | 用戶可以通過Nintendo Switch版或Smart Device版中任一版本向相應的支付業者辦理申請手續。如果用戶通過Nintendo Switch版或Smart Device版中任一版本完成申請手續,於另一版本亦可使用本有償服務。但是,即便於這種情形,更新及解約手續應適用用戶辦理申請手續的支付業者所制定的規定。 |
5. | 本公司可能自行決定向特定用戶提供以免費或折扣價格使用本有償服務之授權。 |
6. | 本公司可自行決定隨時變更本使用對價。關於在已完成申請手續所對應的本使用期間內進行的本使用對價的變更,自本使用期間的下次更新時起適用。 |
7. | 用戶應按照各支付業者另行規定的支付條件支付本使用對價。 |
8. | 用戶在完成申請手續後,不可撤銷該申請手續或使之無效。用戶同意不對本公司進行欺詐行為。如果用戶的信用卡拒絕支付其帳戶請求的金額,本公司有權停止用戶使用本有償服務。 |
9. | 用戶與各支付業者間就使用費用的支付發生糾紛時,用戶應承擔責任解決該糾紛。本公司在應適用法令所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對該糾紛不負責任。為回收未付款需要採取法律手段時,用戶同意向本公司償還本公司為回收未付款所承擔的全部費用(包括律師費及其他法律費用)。 |
第6條 本有償服務的更新
1. | 如用戶未在辦理申請手續的支付業者所定時間前完成解約手續,本使用期間將與用戶辦理申請手續的本使用期間同時自動更新,用戶有義務支付該更新的本使用期間相應的本使用對價。 |
2. | 如用戶希望變更更新後的本利用期間時,須先辦理解約手續後,再次辦理申請手續。 |
3. | 關於前2項規定,可能依用戶所居住地區、用戶年齡及支付業者而有不同處理。關於詳細內容,請參照各支付業者的介紹。 |
第7條 本有償服務的解約
1. | 用戶希望解除本有償服務時,須完成解約手續。解約手續須向用戶辦理申請手續的支付業者進行。解約手續的方法,請參照各支付業者的介紹。請注意,如未完成解約手續,無論用戶的意思或變更機型等事由如何,本有償服務的利用都將自動繼續。請注意,即使在用戶的裝置上解安裝本服務的應用程式,只要沒有正常完成解約手續,本有償服務相關支付將會繼續發生。另外,即使解約手續完成後,如本使用期間還有剩餘時,到該期間的最終日前,用戶可繼續使用該有償服務。即使用戶完成解約手續,本公司不退還剩餘期間相應的款項。 |
2. | 完成解約手續後,自本使用期間屆滿時起,用戶將不能繼續使用本有償服務內的功能。如果希望再次使用本有償服務,請再次辦理申請手續。 |
3. | 關於前2項規定,可能依用戶所居住地區、用戶年齡及支付業者而有不同處理。關於詳細內容,請參照各支付業者的介紹。 |
第8條 退貨・退款政策
對於本有償服務用戶支付的對價均不能退款。用戶不能撤銷申請手續。另外,如果用戶的帳戶被關閉,無論該關閉是否是自行做出的,用戶均同意不向本公司要求金錢或其他對價的返還。雖依裁判管轄區域的不同,可能存在認可撤銷用戶購買的猶豫期間等另有適用的法律權利,但本條並不構成限制當地法令所賦予關於購買本有償服務的用戶的退貨、撤銷、退款權。
第9條 本服務及本條款的變更
1. | 本公司有權不經向用戶預告,隨時變更本服務內容(包括本有償服務的內容)。另外,用戶為繼續使用本服務,有時須安裝應用程式的更新版。 |
2. | 本公司可根據需要自行變更本條款的內容。 |
3. | 本公司變更本條款時,將會在本服務內或官方網站上刊登。本條款的變更,在本服務或官方網站上刊登時生效。只要繼續使用本服務,就視為用戶同意該變更。 |
第10條 變更機型時的繼受
關於Nintendo Switch版
用戶為在不同的Nintendo Switch裝置繼受資料,需要在Nintendo Switch裝置進行「用戶遷移手續」。該繼受是Nintendo Account綁定功能的一部分。
關於Smart Device版
用戶為將資料繼受到不同的智慧型裝置時,需要綁定Nintendo Account。該繼受是Nintendo Account綁定功能的一部分。
第11條 個人資訊的保護
關於對於用戶經由本服務向本公司提供的個人資訊,本公司將依本隱私權政策進行處理。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可隨時更新本隱私權政策。
第12條 與使用有關的責任
1. | 用戶應自行承擔責任使用本服務。 |
2. | 本公司不向用戶保證本服務無瑕疵或漏洞等,也不承擔修補該瑕疵或漏洞等的責任。 |
3. | 關於本服務可用於所有設備以及其他本服務的內容,本公司不向用戶為任何保證。 |
4. | 因用戶使用本服務,用戶對本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用戶應自行承擔責任和費用賠償該損害。 |
5. | 本服務有時會包括本公司以外第三人網站等連結等。本公司對該網站等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 |
6. | 本公司以您提供的資訊為前提,提供本服務。因該資訊有誤導致您發生損害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
第13條 Nintendo Account綁定
關於Nintendo Switch版 使用本服務須綁定Nintendo Account。 關於Smart Device版 使用本服務時,可自行決定是否綁定Nintendo Account。但本服務內的部分功能可能須通過綁定Nintendo Account始能使用。 共通
1. | 用戶在使用Nintendo Account綁定服務時,除本條款及其他本公司所定的條件外,還應遵守Nintendo Account的使用條款及隱私權政策以及其他條件。另外,本公司對於Nintendo Account不進行任何保證,對用戶產生的不利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
2. | 如果用戶使用Nintendo Account綁定服務,可能會受到停止使用Nintendo Account等措施,或根據Nintendo Account的國家設定狀態等受到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本服務的限制。本公司及任天堂株式會社對於因Nintendo Account和本服務的綁定對用戶產生的不利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
第14條 智慧財產權
用戶對於本服務內的任何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與使用本服務有關的用戶資料、匯總資訊以及其他資訊),不取得智慧財產權、請求權以及其他任何權利。另外,禁止於在本服務以外使用本服務的內容。
第15條 本服務的停止、變更、終止等
1. | 本公司有權自行裁量,不須向用戶預告,而限制、終止或停止本服務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
2. | 本公司終止本服務時,可提前30天以上在本服務或官方網站上以刊登相關內容的方式告知用戶。 |
3. | 本公司有權自行裁量,不須向用戶預告,而停止或終止用戶的用戶檔案,以及刪除所有相關的資訊。 |
4. | 即使在前各項情形下,除應適用法令另有要求外,本公司不對用戶承擔任何責任。 |
第16條 禁止行為
本公司禁止以下行為。
1. | 以不正當的方法取得本服務上的資料。 |
2. | 向他人提供本服務上的資料。 |
3. | 複製本服務上的資料,以及向他人提供該複製物。 |
4. | 侵害本公司或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權利。該侵害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本服務內的內容或其一部分創作衍生性著作物的行為,或複製、散布、公開或者公開演出本服務內的內容或其一部分的行為。 |
5. | 為不受本條款約束的第三人的利益利用本服務。該行為包括外部委託、服務單位或分時協定的使用。 |
6. | 利用未經許可的第三人軟體或其他技術方法(自動程式、Mod、駭客攻擊和指令檔等)篡改本服務的應用程式等。 |
7. | 侵入運營本服務的伺服器。 |
8. | 使運營本服務的伺服器可能產生錯誤操作、漏洞或其他故障的行為。 |
9. | 在多個裝置上過度且不必要地安裝本服務的應用程式。 |
10. | 開發不正當的程式、工具、應用程式以及其他無論名稱為何,以非法利用本服務為目的的程式等。另外,向他人提供或使他人利用此等程式等之行為。 |
11. | 對本服務上的資料進行改變(包括篡改資料)、修改、改編、製作衍生性著作物、反編譯、反彙編或逆向工程或與此類似的行為。 |
12. | 使他人進行上述各項行為,或協助他人進行上述行為。 |
13. | 他人在進行上述各項行為時給予輔助或使之易於實施的行為。 |
14. | 本公司已通知用戶,或在本服務或官方網站上公布的禁止行為。 |
15. | 除上述行為外,妨礙本服務的運營的所有行為。 |
16. | 除此之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所有行為。 |
17. | 企圖規避本服務內本公司所設限制(包括但不限於用戶年齡、居住地區等)的所有行為。 |
第17條 賠償
用戶同意,對於因用戶利用本服務而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請求、費用、損害、損失、責任或者經費(包括律師報酬等費用),賠償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及所有執行董事、董事、監察人、股東、員工、代理人、資訊提供者、相關人員、授權人及被授權人、並對此予以防禦及免責。用戶應盡最大的努力,協助本公司不遭受任何請求。對於用戶提出的賠償以外的所有事項,本公司保留可以獨佔性防禦和控制的權利。
第18條 免責條款
1. | 用戶同意,本服務以「現狀」提供,不一定在所有的機器和裝置上或任何情況下運行。本公司在應適用法令所允許的最大限度內,無論明示、默示或依法律明文規定,排除一切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默示的保證、義務、或對商品性、符合特定目的的適格性、操作的準確性或完整性、結果、巧妙的操作性,不存在病毒、不存在過失等相關內容。此外,關於本服務,也不對權益、記述內容的符合性或不存在侵害行為進行保證。 |
2. | 在應適用法令所允許的最大限度內,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及其所有執行董事、董事、監察人、股東、員工、代理人、資訊提供者、相關人員、授權人及被被授權人對於本服務,在契約法、過失、無過失責任以及其他法理論上,因數據的損失或不準確性、替代商品、服務或技術的採購成本、或因用戶利用本服務所引起的某種形式相關的任何特殊損害、意外損害、間接損害、或者衍生性損害等(包括資訊的損失、人體損傷、隱私權的侵害、或者因過失引起的損失)等,即使本公司或其授權人或代理人存在過失、非法行為(包括過失)、無過失責任、違反契約或者違反保證等情形時,本公司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
3. | 不受上述免責條款的限制,本公司對用戶根據應適用法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其責任範圍僅限於用戶直接產生的通常損害,不包括所失利益或其他特殊損害。並且,該合計損害額,以用戶就本服務向本公司支付的使用費用的合計額或100日元中較高一方為限。但該上限額的限制依應適用法令認定為無效時,不在此限。 |
第19條 準據法及訴訟管轄
1. | 本條款依日本法進行解釋。 |
2. | 本公司與用戶之間的糾紛,以東京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的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
第20條 對第三人網站的連結
在使用本服務時,本服務有時會提供本公司、包括子公司在內的關係企業,或其它第三人所管理的其他網站等連結。如果用戶從本服務移至其他網站等,本條款將不再適用,用戶應遵守該連結網站的條款及隱私權政策。
第21條 用戶的意見等
本公司為用戶提供對本服務提供意見的機會。於回答本公司的提問和請求等、或向本公司報告與本服務有關的錯誤、故障時,用戶同意該意見有關的權利(包括日本著作權法第27條及第28條規定的權利)歸屬於本公司。
附則
更新日: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