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émon HOME使用条款
针对居住在日本、韩国以外的用户
诚挚感谢您使用Pokémon HOME。The Pokémon Company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希望各位能够享受本服务。使用本服务的客户适用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以及本服务的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隐私政策”)。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如何使用在本服务内可以使用的所有信息、图像、图表、升级以及其他的内容、功能及服务。客户开始使用本服务时,视为同意本条款及本隐私政策。客户在居住国为未成年人时,客户应确认监护人已确认本条款及本隐私政策,并以此为条件同意客户使用本服务。如果客户或监护人不同意本条款,则不得使用本服务。
附则
更新日:2023年5月30日
第1条 定义等
1. | 本条款中使用的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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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本条款中,有“关于Nintendo Switch版”、“关于Smart Device版”标记的规定分别适用于Nintendo Switch版、Smart Device版。有“共通”标记的规定、或没有任何标记的规定,共同适用于Nintendo Switch版、Smart Device版。 |
第2条 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用户只有在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本服务。另外,只有监护人同意购买本有偿服务时,方可购买本有偿服务。
第3条 本条款的范围等
本公司规定的与本服务有关的使用方法、规则以及其他规定,无论名称如何,均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第4条 本服务内的内容
本服务内的内容不具有金钱价值,不能与法定货币或本服务外的有价物等进行交换。本服务内的内容,是为在本服务内进行使用而向用户提供的限定的、个人的、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以及不可再许可的许可。用户对于本服务内的内容,并不持有权利及所有权等财产权,不允许以本公司明确表示不承认的方式进行转让或转卖。本公司有权随时根据自己的单独裁量终止用户使用本服务内的内容的许可。
第5条 本有偿服务的申请
1. | 使用本有偿服务需要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手续因Nintendo Switch版、Smart Device版以及与此对应的各结算运营商不同会有所差异。详细内容,请参照各结算运营商的说明。 |
2. | 本使用对价及本使用期间以及其他条件,请在办理申请手续时确认。 |
3. | 用户在完成申请手续后,可以立即使用本有偿服务。 |
4. | 用户可以通过Nintendo Switch版或Smart Device版中任意版本向相应的结算运营商办理申请手续。如果用户通过Nintendo Switch版或Smart Device版中任意版本完成申请手续,也可使用另一方的本有偿服务。但是,即便这种情形,更新及解约手续适用用户办理申请手续的结算运营商的规定。 |
5. | 本公司有时会根据自身裁量许可特定用户以免费或打折的价格使用本有偿服务。 |
6. | 本公司有权根据自身裁量随时变更本使用对价。已经办理申请手续所对应的本使用期间内进行的本使用对价的变更,自本使用期间的下次更新时起适用。 |
7. | 用户应按照各结算运营商另行规定的支付条件支付本使用对价。 |
8. | 用户在完成申请手续后,不可取消该申请手续或使之无效。用户同意对本公司不会作出欺诈行为。如果用户的信用卡拒绝支付其账户请求的金额,本公司有权停止用户使用本有偿服务。 |
9. | 用户与各结算运营商之间就使用费用的支付发生纠纷时,用户应承担责任解决该纠纷。本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对该纠纷免责。为回收未付款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时,用户同意向本公司偿还本公司为回收未付款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及其他法律费用)。 |
第6条 本有偿服务的更新
1. | 除非用户在办理申请手续的结算运营商规定的指定时间之前完成解约手续,本使用期间将与用户办理申请手续的本使用期间同时自动更新,用户有义务重新支付该更新的本使用期间相应的本使用对价。 |
2. | 如果用户希望变更更新的本使用期间的,须先办理解约手续,而后再次办理申请手续。 |
3. | 前述两款所规定内容根据用户的居住地区、用户的年龄、结算运营商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详细内容请参照结算运营商的说明。 |
第7条 本有偿服务的解约
1. | 用户希望解除本有偿服务时,需完成解约手续。解约手续须由用户向办理申请手续的结算运营商进行。解约手续的方法,请参照各结算运营商的说明。请注意,除非完成解约手续,无论用户的意愿或机种变更等事由如何,本有偿服务的使用都将自动继续。请注意,即使在用户的设备上安装了本服务的应用程序,只要没有正常完成解约手续,本有偿服务相关支付将会继续。另外,即使解约手续完成后,如本使用期间还剩余,到该期间的最后一天之前,用户仍可继续使用该有偿服务。即使用户完成解约手续,本公司也不会退还剩余期间相应的款项。 |
2. | 完成解约手续,本使用期间届满的,用户将不能继续使用本有偿服务内的功能。如果希望再次使用本有偿服务,请再次办理申请手续。 |
3. | 前述两款所规定内容根据用户的居住地区、用户的年龄、结算运营商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详细内容请参照结算运营商的说明。 |
第8条 退货・退款政策
本有偿服务用户支付的对价不会退还。用户不能取消申请手续。另外,用户同意,如果其账户被关闭,无论该关闭是否是自行做出,本公司不会返还金钱或其他对价。根据裁判管辖区域的不同,存在承认取消用户购买的冷静期等等追加性法律权利的情形,但是本条并不限制当地法律承认的与本有偿服务的购买有关的用户的退货、取消、退款权。
第9条 本服务及本条款的变更
1. | 本公司有权不经向用户预告,随时变更本服务内容(包括本有偿服务的内容)。另外,为了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有时需要安装应用程序的更新版。 |
2. | 本公司可根据需要自行变更本条款的内容。 |
3. | 本公司变更本条款时,将会在本服务内或官方网站上刊登。本条款的变更,在本服务或官方网站上刊登时生效。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同意该变更。 |
第10条 机种变更等的转移
关于Nintendo Switch版
用户在不同的Nintendo Switch终端进行数据转移,需要在Nintendo Switch终端进行“用户迁移手续”。该是任天堂账户绑定功能的一部分。
关于Smart Device版
用户在不同的智能设备终端进行数据转移,需要绑定任天堂的帐号。该继承是任天堂账户绑定功能的一部分。
第11条 个人信息的保护
对于通过本服务用户向本公司提供的个人信息,本公司将根据本隐私政策进行处理。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更新本隐私政策。
第12条 与使用有关的责任
1. | 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使用本服务。 |
2. | 本公司不向用户保证本服务无瑕疵或漏洞等,也不承担修补该瑕疵或漏洞等的责任。 |
3. | 本公司不向用户保证本服务可用于所有设备以及其他本服务的内容。 |
4. | 因用户使用本服务,用户对本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赔偿该损害。 |
5. | 本服务有时会包括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运营的网站等链接等。本公司对该网站等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
6. | 本公司以客户提供的信息为前提,提供本服务。因该信息有误导致客户发生损害的,本公司概不负责。 |
第13条 任天堂账户绑定
关于Nintendo Switch版 使用本服务需绑定任天堂账户。 关于Smart Device版 使用本服务时自愿绑定任天堂账户。但是,通过绑定任天堂帐号,可以使用本服务内的部分功能。 共通
1. | 用户在使用任天堂账户绑定服务时,除本规定及其他本公司规定的条件外,还应遵守任天堂账户的使用条款及隐私政策以及其他条件。另外,本公司对于任天堂帐号不进行任何保证,对用户产生的不利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
2. | 如果用户使用任天堂账户绑定服务,可能会受到停止使用任天堂账户等措施,或根据任天堂账户的国家设定状态限制全部或者部分本服务的使用等。本公司及任天堂株式会社对于因任天堂账户和本服务的绑定对用户产生的不利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14条 知识产权
用户对于本服务内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使用本服务有关的用户数据、汇总信息以及其他信息),不取得知识产权、请求权以及其他任何权利。另外,严禁将本服务的内容用于本服务以外的目的。
第15条 本服务的停止、变更、终止等
1. | 本公司有权根据自身裁量,不经向用户预告,而限制、终止或停止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
2. | 本公司终止本服务的,可提前30天以上在本服务或官方网站上以刊登相关内容的方式告知用户。 |
3. | 本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单独裁量,不经向用户预告,而停止或终止用户的用户配置文件,以及删除所有相关的信息。 |
4. | 即使在前各款情形下,除适用的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情形外,本公司不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
第16条 禁止行为
本公司禁止以下行为。
1. | 以不正当的方法获取本服务上的数据。 |
2. | 向他人提供本服务上的数据。 |
3. | 复制本服务上的数据,以及向他人提供该复制物。 |
4. | 侵害本公司或他人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该侵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服务内的内容或其一部分创作二次性著作物的行为或复制、分发、发表或者公开表演的行为。 |
5. | 为不受本条款约束的第三者的利益使用本服务。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外部委托、服务单位或分时操作协议项下的使用。 |
6. | 利用未经许可的第三方软件或其他技术方法(自动程序、Mod、黑客攻击和脚本等)篡改本服务的应用程序等。 |
7. | 侵入运营本服务的服务器。 |
8. | 使运营本服务的服务器产生误操作、漏洞或其他故障的行为。 |
9. | 在多个设备上过多且不必要地安装本服务的应用程序。 |
10. | 开发非法的程序、工具、应用程序以及其他无论名称等如何,以非法使用本服务为目的的程序等。以及向他人提供这样的程序等或让他人使用。 |
11. | 对本服务上的数据进行改变(包括篡改数据)、修改、改编、制作二次性著作物、反编译、反汇编或逆向工程或与此类似的行为。 |
12. | 使他人进行上述各项行为或唆使他人进行上述行为。 |
13. | 他人在进行上述各项行为时给予辅助或使之易于实施的行为。 |
14. | 本公司通知用户的,或在本服务或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禁止行为。 |
15. | 除上述行为外,妨碍本服务的运营的所有行为。 |
16. | 除此之外,本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所有行为。 |
17. | 企图规避本服务内本公司设置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年龄、居住地区等)的所有行为。 |
第17条 赔偿
用户同意,对于因用户使用本服务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请求、费用、损害、损失、责任或者经费(包括律师报酬等费用),赔偿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及所有执行董事、董事、监事、股东、员工、代理人、信息提供者、相关人员、许可人及被许可人,并对此予以防御及免责。用户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助本公司不被第三方进行任何请求。对于用户提出的赔偿以外的所有事项,本公司保留可以独占性防御和控制的权利。
第18条 免责条款
1. | 用户同意,本服务以“现状”提供,不一定可以在所有的机器和设备上或任何情况下运行。本公司在所适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无论明示还是默示,也无论是否是制定法规定,排除一切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默示的保证、义务或对商品性、特定目的的符合性、操作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结果、巧妙的操作性、病毒的缺乏、过失的非存在等相关内容。此外,也不就本服务保证对权原、记述的符合性或非侵害。 |
2. | 在适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及其所有执行董事、董事、监事、股东、员工、代理人、信息提供者、相关人员、许可人及被许可人对于本服务,在合同法、过失、无过失责任以及其他的法理论上,因数据的损失或不准确性、替代商品、服务或技术的采购成本或因用户使用本服务所引起的某种形式相关的任何特殊损害、意外损害、间接损害、或者衍生性损害等(包括信息的损失、人体损伤、个人隐私的侵害、或者因过失引起的损失)等,即使本公司或其许可人或代理人存在过失、非法行为(包括过失)、无过失责任、违反合同或者违反保证等情形的,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
3. | 尽管有上述免责条款,本公司对用户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其责任范围仅限于用户直接产生的通常的损害,不包括可得利益或其他特殊损害。并且,该合计损害额,以用户就本服务向本公司支付的使用费用的合计额或100日元中较高一方为限。但是,如果该上限额的限制,被适用的法律法规认定为无效的,则不在此限。 |
第19条 适用法律及裁判管辖
1. | 本条款根据日本法进行解释。 |
2. | 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的纠纷,以东京地方法院作为第一审的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
第20条 跳转至第三方网站的链接
在使用本服务时,本服务有时会提供本公司、包括子公司在内的关联公司或者除此之外的第三方管理的其他网站等链接。如果用户从本服务跳转至其他网站等的,则不再适用本条款,用户应遵照跳转后网站的条款及隐私政策。
第21条 用户的意见等
本公司为用户提供对本服务提供意见的机会。通过回答本公司的提问和请求等或向本公司报告与本服务有关的错误、故障时,用户同意该意见有关的权利(包括著作权法第27条及第28条规定的权利)归属于本公司。
附则
更新日:2023年5月30日